尽管以减税的方式来刺激经济的做法对中国来说最为恰当,但这很可能无法实现,因为政府架构以增加政府可支配资金为导向。
民营企业进入国企,原来是民企,后来摇身变为国企,国家的投资公司投资了,在民企范围内说了算,但其认为自己是国企,因为有国有股份了,但是民营企业家说了算吗。过去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公有制里面包括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
过去改革的思路,基本上是抓大放小。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核心在于加以完善市场。现在权利大了,因为盘子大了,但赚的钱少了。个人认为,国有资产流失这个概念是有问题的。另外,如果股权结构都是平等的、充分的、自由的,叫什么企业都无所谓。
我反对国企、民企这种提法,主张所有的企业都是一样的,不一样的应该是股权结构。一般三个人合伙制都走掉两个。这种集体行动的结果,会导致林德特(P.H.Lindert)发现的所谓罗宾汉悖论(Robin Hood Paradox on inequality)[5]:在面向贫困人口再分配越是需要得到保障的地方,政府反而因富有阶层操纵舆论影响而越无法实施这种再分配。
目前,垄断性国企集中在带有自然垄断性质的部门,对投资规模、技术创新以及规模经济性要求非常高,尤其是如电信、铁路、石油等需要管、线、路、网等进行广泛联通的行业。这种脱嵌的努力不仅不能成功,反而会造成经济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全面紧张。在晚近讨论并酝酿分配性改革过程中,为阻碍改革而采取过集体行动的特殊利益集团或分利集团则主要有三个:一是房地产利益集团。但是,分拆国企或使之民营化就能解决问题吗?事情远没有标准经济学教科书中所说的那么简单。
在波兰尼看来,主流经济学的错误,正在于他们试图让经济脱嵌于社会,让社会的运转从属于资本的逻辑。二是要对各利益集团采取分而治之的策略。
但依笔者之见,如果没有一场旨在约束市场和资本的社会保护运动,《意见》不可能得到真正落实,且即使落实了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收入分配的社会公平问题。而政府需要采取的关键政策就是约束资本,保护民生。也正是从追求共富的意义上看,与强行抑制高收入者收入相比,更应该把尽快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摆在优先的位置。民营化能否解决问题?不可否认,目前发达国家上述部门的确大多是私人部门,但不能由此想当然认为我们也可以把国企民营化。
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对的。而另一方面,主流经济学家仍然坚持认为,市场化不够,政府管得过多。但1999年后,经营每况愈下,最后资不抵债,负债总额高达33亿英镑。特别是养老保障与医疗保障有了长足进步。
加之财政约束及其他条件限制,决定了执政者不可能出台更具激进的解决方案。与35年前的思想解放相比较,这一轮思想解放应该有自己的特色。
在1935年,为阻止一项限制企业权力的法案通过,一些资本家联合起来向国会发了25万封信和电报,并组织一项流言活动,说罗斯福是疯子。新个税征收办法执行以来,工薪阶层纳税面由28%降低到7.7%,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大幅减轻,改革实施前4个月就减轻居民负担500多亿元,几乎相当于给6000万不再纳税的人每人多发近1000元。
总之,目前社会对收入分配领域不公平的愤怒,固然有客观因素,但混杂着浓重的主观情绪。观点一:国企民营化无助于社会公平,把国企利润统一纳入财政预算才是正道。知识集团则垄断着文化、讲台、媒体等方面的资源,在多元化利益的背景下可以依附于权力与资本集团。民营化后一些企业效率的确有提高,但民营化过程中同样出现大量国有资产流失,民营化后企业高管与员工收入差距急剧拉大。五、余论:呼唤新一轮思想解放 中国改革进程中分配性冲突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却遭遇重重阻力。在一般情况下,占人口大多数的普通劳动者不可能组成利益集团。
林德特在研究中使用这一词汇描述这样一种现象:越平等的国家,反而再分配功能越强。中国仍然是发展中大国,政府在促进经济发展与市场体制改革中必须积极作为,这决定了各级政府角色必然有区别于发达国家政府定位。
著名经济学家热若尔·罗兰(Gerard Roland)曾比较了不同改革思路在克服改革中利益障碍上的不同效果,[7]对我们很有启发。因此,要实现应得原则,公共行为应该致力于使有利条件在不同境况的人们之间实现均等化,以使他们能够自由的配置其努力程度。
19世纪的美国,十分接近于纯粹自由放任的社会。这可以使国有企业更好地体现国有性质,更好地服务于全体股东即老百姓的利益,尤其是可以通过服务于民生缓解收入分配矛盾。
这恰好与人们对收入分配公平性及早改善的强烈期盼形成一定的时差,进而导致分配公平性客观状况与大众主观感受存在反差。他认为,特殊利益问题不仅是研究利益集团经济学的一个新方向,更是帮助理解政府决策过程的新视角。2013年2月,抢在政府换届之前,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但要想突破困局,我们必须破题。
社会公平至少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分配结果是否符合应得(Desert)原则。这被视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优先考虑和突破口。
因此,最好的方案就是一旦出台,从不改变的方案。辨析了概念,我们应可明确三个问题: 第一,国家统计局数据仅仅表明收入分配差距呈现收敛趋势,但并不能表明收入分配公平性的改善。
而他们丝毫不顾及他们的老师萨缪尔森在标准版教科书中都赫然写着:从19世纪90年代开始,美国就逐渐离开了过去的信条‘统治最少的政府是统治最好的政府。不久后,《人民日报》和人民网开展的2013两会热点调查中,收入分配差距仍然成为最热门问题,有高达98%的网上被调查者对此不满意。
一些垄断、准垄断行业,由于管理制度上的不完善,监管缺位或不到位,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成本核算不清晰、不透明,行业内个人收入和福利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成为社会分配不公又一重要原因。最后,导致政府职能异化:从省长、市长到县长、乡长,都成了董事长。国际资本为了保证在中国的利益,通常采取的形式有三种。本文认为,改革最优先考虑的,必须是保障弱势群体生活底线,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
有数据表明,2012年国有企业上缴红利只占全部国企利润的11%左右。而这其中最为有趣也最能体现中国特色的现象是:在中国改革中起家的资本阶层即民营企业家,在指责既得利益者阻碍改革。
从2003年到2012年,全国居民基尼系数在0.47到0.49之间徘徊,2008年达到最高的0.491后,近几年一直处于下行通道。那么,到底谁是真正阻碍改革尤其是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既得利益集团呢?需要从学理与实践两个层面予以分析。
中央财政三农累计支出4.47万亿元,年均增长23.5%。针对当下学界和媒体的一些流行性说法,这里提出三个观点进行探讨。